山东水利网

人气指数:0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17 06:18
网站介绍

山东水利网是山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是山东省水利厅发布政务信息、宣传水利工作的权威平台,是公众了解水利、水利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

山东水利网自2002年创办以来,始终紧跟时代发展,多次在山东省省直部门门户网站评比中名列前茅。

新版山东水利网采取网站群模式,由四大版块、30多个栏目组成,技术先进,功能齐全,构建起一个多功能、全天候、一站式服务型网站的框架。

山东水利网将秉承方便、实用、为民的宗旨,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竭诚为社会公众和水利行业提供周到的服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09〕2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4号),设立山东省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五)加强水生态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省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等工作。

(三)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负责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设区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指导防潮堤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归口管理"四荒"(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治理开发工作。

(八)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设区市间的水事纠纷,受省政府委托调处省际间水事纠纷;指导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负责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雨情、水情等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十二)负责协调省内涉及黄河的有关事务。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0531-66572192
email:webmaster@sdw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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